9月22日至24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志伟、陈维良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案27名被告人共涉嫌8个罪名、69起违法犯罪事实,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刘志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在日照市岚山区、东港区、莒县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逐步形成了以刘志伟为首要分子,以张明晖、崔晓、陈维良、刘鲲鹏等多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被告人陈维良退出该集团,并拉拢刘星雨、吴昀楼、蒲文栋等多人在日照市区从事高利放贷和暴力催收,又形成了以陈维良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述两个犯罪集团在催债过程中,肆意收取违约金、强行占有被害人财产,通过拘禁、殴打、敲诈等暴力手段,及喷漆、喊喇叭、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庭审启用了融合式智慧法庭的互联网远程提讯功能,对16名在押被告人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法官与在押被告人“1对N”多屏互动,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平板电脑在线质证论证,庭审过程视频清晰、交流顺畅;其余11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采取必要防疫措施后,在审判庭同时受审。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免去了干警从看守所押送所有被告人至法院现场的舟车劳顿,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成本,降低押解途中意外风险,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岚山区人民法院融合式智慧法庭由北京天宇威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并提供技术支持,良好的庭审效果受到院方的充分肯定。融合式智慧法庭实现了法院内网、司法专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今后法院在面对其他各类案件审理时,可通过融合式智慧法庭灵活开启本地庭审、互联网庭审、远程提讯或混合式庭审开展审判活动,既满足了疫情常态化形势下涉诉群众便捷诉服需求,又提高了法庭使用效率,降低法庭改造成本投入,保障司法资源得到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