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根据法律规定,本案由陈刚担任审判员,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3月13日上午,钢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仅15分钟。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红广远程出庭支持公诉。
2019年4月3日凌晨,被告人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带领其公司员工李某驾驶一辆长板拖拉机,到山钢股份公司所属车间盗窃14块废钢板和13根槽钢,价值3982元。4月3日,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徐某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庭前准备阶段,考虑到被告人徐某正取保候审在家,为减少疫情感染风险,法庭决定使用“互联网法庭”系统远程开庭,向徐某告知了相关注意事项,完成了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经过充分准备,在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审判员在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徐某在家中,辩护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四方通过高清视频同步“无接触”进行了庭审。
庭审中,法庭简化了庭审过程,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徐某的最后陈述,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制度,当庭作出判决。
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钢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院长、庭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线上办案模式,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
文章来源: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