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诸城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通过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日期,因被告人无法联系到,如果想要延期开庭,依法需要进行再次公告,将拉长诉讼期限,增加原告的诉讼成本。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新冠”疫情,出于减少人员聚集的考虑,承办法官最终选择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网上开庭,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诸城法院严格贯彻上级党委和法院工作部署,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依法延期了部分既定庭审、调解、证据交换等诉讼活动,由各业务团队、员额法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自身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案件庭审等诉讼活动。同时,在全院范围内积极推行网上庭审、微信开庭等办案模式,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既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又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文章来源:诸城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