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定位,借助“互联网法庭”便利优势,不断提升改则法院在线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助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3月11日,改则县人民法院通过“两个具体行动”顺利完成“互联网法庭”前期工作,并首次借助“互联网法庭”便利优势,成功开庭审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
一、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学习“互联网法庭”安装和操作技能
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诉讼问题提示,安排专职人员,配备专用设备,积极与自治区高院信息技术人员沟通协调,通过远程操作,深入学习“互联网法庭”安装及录入信息、创建互联网法庭、接入各当事人、开庭导入笔录、证据上传、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等系列操作,保障在线服务畅通。
二、引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切实保障案件顺利开庭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在线诉讼服务规范有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广“互联网法庭”便利优势,引导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参与诉讼,制作双语“"互联网法庭”操作视频,通过微信平台,让当事人学会应用,切实保障案件开庭顺利进行。
通过“互联网法庭”应用,不仅解决了当前诉讼难、诉讼累、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有效减少了“被告不到庭”的机率,更加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文章来源: 西藏改则县法院公众号